2013年7月8日,刘志军因受贿、滥用职权被北京二中院判处死缓。在服刑两年多之后,2015年10月26日,秦城监狱以刘志军服刑期间无故意犯罪为由,建议减为无期徒刑。
闫某称,2014年下半年,王克勤称中纺集团要召开有关粮库合作方面的会议,让闫某参加。会议结束后,王克勤把其留下,说他可以给中纺集团的领导推荐收购其粮库,他儿子要结婚需要钱,向其借400万元。王克勤在桌子上顺手推给其一张纸条,上面写着张某1的名字和一个银行账号,王克勤说这是他爱人的账号。后他让朋友分两次汇款400万元。2015年10月左右,闫某和中纺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。
《年度汉字看台海 民进党当局“不能说的秘密”》固镇县检察院的《不起诉决定书》显示,徐善瑾涉嫌贪污一案由该院侦查终结,2006年4月17日移送审查起诉,审查期间经两次补充侦查,“本院仍认为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不符合起诉条件。”




